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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作性质为标准可分为: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而达成的合同。以合同主体为标准可分为:1、国内工程合同。国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双方都属于同一国的建设工程合同。2、国际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他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协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其标的是特定的工程项目,如道路建设,油田、矿井的开发,水利设施建设等。按工程建设阶段分:1、工程勘察合同2、工程设计合同3、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