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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通知,决定2月6日起,试点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业务,恢复旅行社经营内地与港澳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为确保试点期间全省出境团队旅游市场秩序安全平稳有序,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和旅行社合法权益,现对出境游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在试点国家(地区)名单范围内开展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试点国家(地区)名单范围更新情况请及时关注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的发布信息。
旅行社要积极向游客宣传“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醒游客出行前做好自我监测,确认自身健康状况,行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和防护,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的症状,及时就医检查并告知旅行社。如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请游客配合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处理,建议在旅游合同中就游客因此在境外产生的医疗和食宿等费用承担做出明确说明。提示游客购买人身意外险及境外医疗等相关保险。明确告知游客回国需持有48小时阴性核酸证明,并及时提醒和协助游客开展核酸检测,避免因无法提供核酸证明而延误返程时间。建议在旅游合同中就核酸检测费用以及游客未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导致无法按时回国的责任做出明确说明。
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选择具有合格资质的境外供应商、合作商,做好线路设计和产品对接,优化旅游团组规模,不得组织或参与境外含有淫秽、赌博、涉毒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活动,不得经营或上架“不合理低价游”出境游产品,确保产品质量,提升旅游服务水平,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各方权责,及时妥善处理涉旅纠纷,切实维护出境游市场秩序。严格执行“一团一报”制度,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准确填报出境旅游团队信息。
旅行社要提前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完善本单位境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前获取境外领事保护渠道信息,加强旅游线路和旅游包车安全管理,组织游客开好行前说明会,提前向游客说明试点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文化差异等,提醒游客尊重目的地国家风俗习惯、宗教礼仪,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及时关注我国外交、文化和旅游部门以及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提示警示信息,防范溺水、交通事故等出境游易发的突出情况,确保出境游团队安全。
旅行社要充分发挥领队在文明旅游方面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引导游客遵守我国及旅游目的地法律法规,尊重目的地文化传统、风俗禁忌、宗教信仰,拒绝野味、理性消费,谨慎选择高风险项目,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倡导安全、文明、绿色、健康旅游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