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处理一般可以通过三种途径: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
2.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在纠纷解决中,不做独立的意思表示,只起到促成当事人形成一致表示的目的。调解协议和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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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和调解,都属于国家公权力对民事活动的干预,具有强制性、终局性和权威性。
二、医疗事故中患者的举证责任:
1.医患关系。患者应当举证在医疗机构接受过治疗或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其实施过诊疗行为,予以证明双方之间医患关系的成立。挂号单、门诊手册、病历、缴费凭证等均可以作为证据。
2.损害后果。患者应当举证证明其受到的损害后果,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精神损害。
3.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过错责任原则的举证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患者应当承担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患者在立案前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过错鉴定,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过错鉴定,鉴于申请人是患者,因此产生的鉴定费用,也应当由患者先行垫付。
4.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在实践中,患者一般也会通过司法鉴定来完成举证。
5.医疗机构未履行说明义务。医疗机构对病情及医疗措施的说明义务,对应的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1.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
3.申请事项。申请事项一定要写明;
4.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最好能够精确一点,这样更有说服力,更容易获得赔偿;
5.证据材料。证据材料要充分,要能很好的佐证你提出的事实,这样才能更具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