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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电,中富通公告,2023年4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关于计划减持中富通股份的告知函》,浙江中科、常德中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减持股份不受限制。2023年4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永新融磊《关于计划减持中富通股份的告知函》,永新融磊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形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2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