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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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明月
镜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明月镜片”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东方投行通过开展尽职调查、查阅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部门开展访谈等方式,对明月镜片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运行情况和《明
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明月镜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
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2022 年度,明月镜片内部控
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睿 温 畅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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